2.5、选择、移动和拉伸操作
对象被选择时其控制点有红色实心小正方形。
⑴单个对象的选择:用鼠标左键单击要选择的对象即可。多个对象重叠在一起时,选择的对象是这几个重叠对象中最先绘制的。
⑵多个对象的选择:在选择单个对象前按下Shift键即可。
⑶全部对象的选择:可使用多个对象的选择方法进行全部选择,也可通过选择“编辑”菜单中的“全选”命令来实现。
移动是对已选择的对象进行位置的改变。
⑴单个对象的移动:这个操作也称拖动。在鼠标左键按下选择了一个对象的同时移动鼠标,但鼠标的位置不能在对象的拐点上,这个被选择的对象即可跟随着鼠标的移动而移动,移动到指定的位置时放开鼠标左键即完成了单个对象的移动。当然也可按多个对象的移动方法来移动一个对象。
⑵多个对象的移动:要移动的多个对象必须已被选择,先按下Shift键,然后在绘图区域任意位置按下鼠标左键并移动鼠标,移动到指定的位置时放开鼠标左键(或放开Shift键)即完成了多个对象的移动。
拉伸是对已选择的对象的拐点进行的位置改变。
在对象的拐点上用鼠标左键按下并移动鼠标,移动到指定的位置时放开鼠标左键即完成了该对象某拐点的拉伸。拉伸和移动点对象时其效果是一样。